官司中,香港法院已初步判决。很多人认为宗馥莉输了,那么宗馥莉真的输了吗?我告诉你,没有输,而且她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最后的赢家。
为什么呢?香港法院的判决是:宗馥莉暂时无权挪用信托基金里的钱。于是很多人认为,宗馥莉输了。事实并非如此。
首先,很多人不懂什么是信托基金,也不懂宗庆后遗产安排的真正意图。我们先来说什么是信托基金。信托基金其实与个人资产是隔离开的。一旦资金归入信托基金并开始运作,这些信托基金就与家族资产隔开了。所有受益人只能获得分红,本金与受益人无关。也就是说,只要信托基金正式成立,这 21 亿美元就与宗馥莉无关,与杜建英及其三个私生子也都没有关系。
话说到这里,你就明白了:不管是宗馥莉还是杜建英,他们都无权动用这些本金。因此,香港法院才会判决宗馥莉暂时不能动这笔本金。
再来说为什么我说宗馥莉没有输。因为要知道宗庆后当时的遗产安排:宗馥莉继承娃哈哈的股权,他在香港设立 21 亿美元的信托基金,留给三个私生子。但这里有一个条件,这 21 亿美元不是一次性注入的,而是逐年用娃哈哈公司的分红放进信托基金,直到存够 21 亿美元,该信托基金才会激活。
问题在于,信托基金存到 18 亿美元时,宗庆后突然去世。此后,宗馥莉没有再往信托基金里打钱。因为以前的股权属于宗庆后,他可以处理分红;现在这些分红属于宗馥莉,她不愿意往里面打钱。这就要看宗庆后的遗嘱是如何规定的,是否要求宗馥莉继续打钱,或者规定其股权必须继续向信托基金注资,这些我们外人暂时不得知。
但有个关键点:宗庆后委托的信托基金管理人是宗馥莉。这很奇怪,如果你是宗庆后,真的想把钱留给三个私生子,会让大房的女儿来管理这笔钱吗?显然不会。那为什么不让杜建英当信托基金的管理人呢?
首先,我们知道信托基金的管理人并不等于所有者。信托基金已经隔离,没有所有者。即便作为管理人,也不能随意挪用本金,但可以负责管理信托基金的投资、收益再投资等事宜。他把管理权给了宗馥莉,宗馥莉就有权决定资金的投资方向,比如买股票、房地产、债券等。
事情到这里就很清楚了。第一,如果宗庆后想直接把钱留给私生子,完全可以一次性注入。你可能会说他一次性没那么多钱,但他可以套现手里持有的大量娃哈哈股份,也可以运作娃哈哈上市后套现。但这么多年他都没有这么做,而是逐年用分红注资,显然是缓兵之计,只是为了堵住某些人的嘴巴。
其次,让宗馥莉担任信托基金的管理人,显然是宗馥莉以前在杜建英、宗信通面前的隐忍赢得了他们的信任,才拿到了管理权;或者说,在宗庆后心里,他根本就是想把这些钱给宗馥莉,才会把管理权交给她。否则,这就是在给后代埋雷,任何父亲都不会这么做,除非他从一开始就偏向宗馥莉,根本不想给这三个孩子留太多钱,只是可能拗不过杜建英,没办法才这样安排 —— 答应逐年存钱,存够 20 亿美元才激活,同时把管理权给大女儿。
所以说,如果宗庆后真的是这样安排的,那么宗馥莉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可能输,明白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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